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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插頭插座標準AS/NZS3112:2017+A1:2021將在2022年6月份強制實施。
新版本相比舊版本特別需要關(guān)注的是Appendix J的要求變化。
Appendix J: Integral or detachable plug portions of e insertion into socket-outlets.
一、
J4.1 General測試的一般要求修改如下
對于帶有可拆卸插頭部分的設備,表J1試驗2、3、5、10和11的評估應在下面兩種情況下進行——
(a) 連接可拆卸插頭部分的組裝設備;
(b) 與設備分離后的可拆卸插頭部分。
二、
J4.3機械強度
J4.3.1滾桶測試
原第一段話刪除改為:
滾桶試驗用于確定插頭部分和具有一體式或可拆卸插頭部分的設備的機械強度。
對于帶有可拆卸插頭部分的設備,可拆卸插頭部分在測試過程中可能會脫落。 如果發(fā)生這種情況,應在拉直銷釘時將可拆卸插頭部分與設備重新組裝在一起。
在本段末尾添加:
是否合格按照J4.3.3節(jié)要求檢查。
J4.3.2沖擊測試(新要求)
插頭部分和具有整體插頭部分或可拆卸插頭部分的設備應能承受橫向沖擊力。
所有經(jīng)受J4.3.1節(jié)測試的樣品應進行如下測試:
(a)樣品應放置在厚度至少為6mm的鋼板的中心。鋼板上供插頭插腳穿過的孔應符合相應的插座標準。用夾子夾住所有的針腳,將樣品固定在鋼板上;
(b)以任何方式?jīng)_擊試樣,沖擊能量為1.0±0.05 J,彈簧沖擊試驗裝置與AS/NZS 3100第8.8.2章節(jié)中描述的一樣;
(c)應在*可能直接或間接對試樣的密封接頭施加應力的每一點施加三次沖擊,是否合格按照J4.3.3節(jié)要求檢查。
J4.3.3具體的依從準則(新要求)
本段提供了第J4.3.1 和 J4.3.2 測試合格的具體依從準則。
對于帶有整體插頭部分的設備,應在整體設備上進行評估。
對于帶有可拆卸插頭部分的設備,應在以下方面進行評估——
(a)可拆卸插頭部分和設備組裝在一起;
(b)與設備分離后的可拆卸插頭部分。
每次測試后,樣品不得出現(xiàn)影響安全方面的損壞,帶電部件不得暴露在外,應符合AS/NSZ3100 第5.1和5.2.2章節(jié)的要求;
每次測試后,內(nèi)部導電材料或?qū)щ姴考坏妹撀浠蛩蓜?,以免造成危險情況。
注意:應特別注意將任何帶電部件與暴露的金屬部件或低壓部件與超低電壓部件分開。
J4.8.2設備輸入電流超過 0.2A 的可拆卸觸點結(jié)構(gòu)
刪除第二段,改為:
可拆線插頭的附加要求:對于打算用于銷釘?shù)倪B接,應該在兩個完全相反的表面上進行接觸,除非使用單個彈簧輔助的接觸。觸點不應完全依賴于接觸材料的彈性,應具有與熱塑性或彈性絕緣材料以外的材料表面。觸點的定位和接觸特性應與端子螺釘無關(guān)。觸點的有效性應不受任何熱塑性塑料或彈性模塑的壓力影響。
適用產(chǎn)品類別:
一般電源適配器
帶可拆卸插頭部分的電源適配器:
USB充電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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